应办理变更登记而办理了设立登记的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管
导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工商企业变更登记。若不办理应承担什么责任?企业登记事项主要包括: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
导读:公司变更股东、修改章程、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登记变更事项时当事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文件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登记。1、公司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