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部分月份纳税申报期限顺延的通知
导读:
各单位:
接省局通知,现将2010年部分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分别明确如下,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一、2010年1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20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1月12日。
二、2010年2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2010年4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2日。
四、2010年5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5月12日。
五、2010年6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7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7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6月17日;
六、2010年10月份各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消费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企业所得税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期限顺延至10月15日。
责编:宜兴市国家税务局一分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