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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3 04:4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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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业务概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
   一、业务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5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3.防伪税控开具发票汇总表及明细表
  4.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转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适用于未实行税库银联网的纳税人)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8.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9.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0.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2.报送申报当期销售所有机动车辆的《代码清单》(机动车生产企业报送)
  13.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16.重点税源企业报表(重点税源企业)(一式一份)
  17.纳税人如果取得货物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用于抵扣税款的,应当报送录有抵扣发票信息的电子申报软盘
  18.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办理“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提供)
  19.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审核、接收资料
  (1)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和资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附报资料数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5)确认税款是否入库(已实行“税银联网”或“税库银联网”的地区);
  (6)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防伪税控报税业务;
  (7)进行“一窗式”票表税比对;
  (8)“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异常的,按照规定处理。
  (9)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签章,为增值税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办理税控IC卡解锁处理。
  2.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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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一)营业税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2、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1.税率。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2.计税方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 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怎么开发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培训(靠右中间滚动栏目),打开,就能看到提示:参加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培训前,可自行下载有关表式,填写完整,培训时交培训单位。所谓更换,就是安装新的开票软件,领购新的发票,开票的程序就像我们一贯的那样,会新增用户,新增开票内容,另外,网站也有视频讲座,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专栏的最下方。二、增值税和营业税发票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营业税发票不允许抵扣。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票头都注明是国税局监制的“**省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的字样,营业税发票票头都注有“建筑业或者餐饮业或者服务业等发票字”字样。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如果属于交营业税范围就不交增值税,同样,如果交增值税就不交营业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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