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
导读:
根据《财政部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48号规定:
一、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厂以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准予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并且在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尚处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不作价设备,免予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不作价设备的海关监管年限可连续计算。
二、对以2009年1月1日及以后新备案的不作价设备以及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备案但在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按现行政策规定,除新成立的法人企业所从事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条目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的优势产业项目外,一律照章补征关税。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新条例下企业增值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新条例下企业消费税问题最新汇编大全
推荐:新准则下增值税转型如何做账
2009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
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日记账法编制例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
2006年以来,几乎所有的出口加工型内衣企业不约而同的遭遇了一股又一股的猛烈寒流,这股寒流对出口加工型内衣企业的影响极其深远。更要命的是,寒流延续到2007年非
如何促进中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我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加快行业内企业的转型,而企业转型的根本在于技术创新。即要紧紧依靠优势技术以及优势技术的延伸和拓宽,实
根据《财政部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9]48号规定:一、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厂以外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