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时消费税的纳税方案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26
19:39:2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进口货物由征收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改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消费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海关是按照《海关进出口关税与进口环节征税对照使用手册》对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等。消费税最高可达45%的分类分项差别税率,决定了其在企业的节税筹划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消费层次趋向国际化,因此对进口消费品的需求日益扩大。这就为我们进行有效的节税筹划提供了必要条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如果我们从少交税款的动机进行节税筹划的话,由于消费税税率对于具体进口消费品是一定的,只能对计算公式中的分子进行筹划。我们只要能够减小分子,就可以减小组成计税价格,进而减少应纳税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另外,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应按适用税率中最高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进口、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进口消费品的进口额(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而未能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纳税人未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