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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8 21:20:08 人浏览

导读:

问:我单位负责人给自己在年初保了一份商业保险我在当月未把保险并入工资计提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800元请问我能否在本月工资1500元的基础上补加保险金额计提个税?答:商业保险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目前都是可行的:1)计入当期工资总额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务处理上也

  问:我单位负责人给自己在年初保了一份商业保险‚我在当月未把保险并入工资计提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800元‚请问我能否在本月工资1500元的基础上补加保险金额计提个税?

  答:商业保险一般的处理方式有两种‚目前都是可行的:

  1)计入当期工资总额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财务处理上也计入工资费用.

  2)计入当期保险费‚年末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分商业保险是不能在税前列支的,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如果各月的工资费用大于计税工资。那么,无论用哪个方法,多出的商业保险这块儿,都要全额调增。两个方法没有区别。
如果各月工资费用低于计税工资,反而用第一种方法更好。至少可以用足计税工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少一些。

  对于个人所得税,无论哪种方法,个人都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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