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员工单独购买商业补充性保险的个税问题
导读:
问:公司为员工单独购买的商业补充性保险,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中关于单位为个人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后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的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因此,公司在为员工购买商业性保险的时候,还需要为员工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