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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新办法出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7 22:39:48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针对此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时出现的“奖金多,税后所得反而少”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第47号公告,对于包括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征税问题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出台了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七级累进税率表。税务总局表示,按照《国家税务总

  本报讯 针对此前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时出现的“奖金多,税后所得反而少”的现象,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第47号公告,对于包括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的征税问题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出台了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七级累进税率表。

  税务总局表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中的计算公式,会出现应纳税收入越多,税后收入反而越少的现象。比如按现行的税率及计算方法,年终奖为6000元,应纳税额为300元,税后所得为5700元;假如年终奖为6001元,应纳税额就为575.10元,税后所得为5425.90元,税前收入多1元,税后收入反而减少了200多元。

  税总表示,这个计算结果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越多,应纳税额越多,税后所得也越多,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中的积极作用。

  此外,旧的计算方法也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按照两个文件中提供的方法计算年终奖税额,结果会不一致,甚至出现这种情况:不同的税前收入,缴纳个税后,税后收入一样。比如税前收入分别是6000元和6305.56元,两者的税后所得均为5700元,缴纳的个税分别是300元与605.56元,相差一倍多。

  为了体现公平,税务总局重新调整了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式。新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今年的年终奖,就可以按新办法计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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