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2011年将使用新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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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19-09-16
08: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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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登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目前各地普通发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而新版普通发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刊登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目前各地普通发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而新版普通发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这将是建国以来范围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大力推广机打发票,严格控制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今后手工发票只有百元版和千元版两种,开具限额应严格控制在这两个版本。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在这次简并票种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设置手工发票。
税务人士表示,严格控制手工发票,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虚开发票、税收流失难以控制的现象。
换版工作将在2009年年底展开,2010年将作为过渡期,这期间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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