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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的房屋可以免征房产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0 06:22:1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的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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