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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退税和减免税车辆如何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0 07:06:08 人浏览

导读: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车船税和交强险捆绑缴费了。而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辆,扣缴义务人再次代收车船税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而如何办理退税?减免税车辆又该怎么办...

  广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车船税和交强险捆绑缴费了。而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辆,扣缴义务人再次代收车船税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税。而如何办理退税?减免税车辆又该怎么办理?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退税的办理

  (一)因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重复征税而需要退税的,由纳税人向再次征税的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因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原因造成多征、错征税款而需要退税的,由纳税人向多征、错征税款的地方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因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需要退税的,由纳税人向直接征收车船税的地方税务机关或代收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减免税车辆的办理

  对于减免税车辆,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需要地方税务机关出具减免税证明的车辆,另一种是不需要出具减免税证明的车辆。

  扣缴义务人对地方税务机关出具减免税证明的车辆,销售交强险时,应减收或不收车船税,但应录入上述车辆的减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将减免税证明的复印件附在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后面,存档备查。

  不需要出具减免税证明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可以凭车牌号或车辆类型判断是否属于免税车辆,例如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机动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型,拥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国使馆、领事馆专用牌照的机动车等。扣缴义务人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车船税,但应录入上述车辆的信息,将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复印件附在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后面,存档备查。

  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扣缴义务人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车船税,但应录入上述车辆的信息,将车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复印件、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农村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在保险单业务留存联后面,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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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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