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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税额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1 07:36:44 人浏览

  车船税税额标准按照《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北京市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单位 每年税额 备注

    大型客车 每辆 600元

    中型客车 每辆 540元

    小型客车 每辆 480元

    载客汽车 微型客车 每辆 300元 包括:电车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 96元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摩托车 每辆 120元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 每吨 3元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 每吨 4元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 每吨 5元

    船舶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 每吨 6元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注: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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