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责任 > 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1 08:03:05 人浏览

导读:

食品安全是大家最重视的部分,也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威胁到食用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必须赔偿的。那么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安全是大家最重视的部分,也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果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很有可能威胁到食用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是必须赔偿的。那么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安全法是怎么规定的食品检验

  《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检验的规定如下所示:

  1、第八十四条: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2、第八十五条: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4、第八十八条: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食品安全法》中涉及行为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如下: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食品安全法中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食品安全是国家十分重视的,如果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大家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