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责任 > 甘肃省共没收88.5公斤非食用和滥用添加剂

甘肃省共没收88.5公斤非食用和滥用添加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15:38:53 人浏览

导读:

6月7日,记者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自5月底开展全省范围内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共计88.5公斤,行政处罚立案9起,已罚没金额1.12万元在皋兰县,检查组对石洞喜河生态酒店、

  6月7日,记者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局获悉,自5月底开展全省范围内打击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没收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共计88.5公斤,行政处罚立案9起,已罚没金额1.12万元

  在皋兰县,检查组对石洞喜河生态酒店、金海湾肥牛城、碧海蓝天度假村等6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分别从酒店后厨卫生、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制度和洗消措施落实情况,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餐饮单位立即整改,尽快落实相关管理要求,自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营业店堂或菜单中公示。

  (记者 杜志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