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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禁止群体聚餐食用野生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0 14:41:42 人浏览

导读:

随着野生菌生长旺季的到来,野生菌中毒事件也进入的高发季节。本月,云南绿春县发生一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造成一家5口中毒身亡。日前,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对烹调、食用野生菌提出要求。公告要求,
随着野生菌生长旺季的到来,野生菌中毒事件也进入的高发季节。本月,云南绿春县发生一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造成一家5口中毒身亡。日前,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对烹调、食用野生菌提出要求。

  公告要求,各地要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不要采摘、购买、食用不认识的菌类。公告还明确提出,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调、食用野生菌;餐饮经营单位(户)要严格把好可食用野生菌采购关,要注意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在餐厅食用野生菌时,要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并注意不要喝酒。公告还提醒,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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