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营养快线”里有黑色异物
导读:
喝了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营养快线”乳制品后,一些消费者纷纷出现了不良反应。近日,进贤的胡先生反映,未过保质期的“娃哈哈营养快线”存在质量问题,记者多次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对方迟迟未作出答复。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南昌市进贤县做饮料批发生意的,2008年1月,他从抚州地区购进了50箱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营养快线”,之后,他以每箱49元的价格卖给李渡中学小卖铺。
6月27日,李渡中学的老师们在阅卷的时候,让小卖铺送来一些“娃哈哈营养快线”,多名老师饮用该饮料后出现不适。其中一位张老师喝下半瓶后,立即出现呕吐症状,其他几位老师也腹中绞痛。老师们查看“娃哈哈营养快线”发现,该饮料一种香浓牛奶加纯真果汁的原味的产品瓶中出现黑色或青苔状的异物,随后,众老师向小卖部老板反映情况并要求索赔。
当日,小卖铺的老板随即找胡先生协调,并要胡先生赔偿损失。心生疑虑的胡先生之后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随即派进贤的业务员至胡先生处查看“肇事”的“娃哈哈营养快线”。该业务员首先承认“娃哈哈营养快线”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而至于出现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记者在胡先生提供的未开封娃哈哈营养快线,瓶口端发现了几个条状的黑色异物。该饮料的封口处,标明出厂日期为2007年11月22日,保质期至2008年8月21日。据胡先生称,最后,“娃哈哈”送来60箱“营养快线”换走“有问题”的“娃哈哈营养快线”。
7月30日,记者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对方称江西分公司会与记者联系说明情况,截止记者发稿止,记者一直未能等到“娃哈哈”对此事的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保质期内的娃哈哈营养快线,还未开封竟有黑色异物悬浮之中。近日,永中的蒋小姐向永中工商所投诉,未过保质期的娃哈哈营养快线存在质量问题,她所购买的2箱(1箱15瓶)
当事人若网购到不合格食品,是可以向商家进行索赔的,其可以同时向食品生产商或者经营商要求赔偿。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
酒吧是不可以开餐饮类的发票,因其营业执照中没有餐饮经营许可,一般仅有酒类饮料的经营许可,可以开具娱乐业发票。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
蛋糕店需要办理的证件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从业人员还应当有健康证,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