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监管 >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酱油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11种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酱油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11种不合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14 19:29:09 人浏览

导读:

对酱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8个

对酱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4家企业生产的270种产品,经检查,11种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酱油产品的氨基酸态氮、铵盐、总酸、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2个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河北省深州市信德酱油醋厂生产的大豆酱油、黑龙江省肇东市前卫食品酿造厂生产的前卫牌黄豆酱油、山东省济宁玉园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园牌酱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东海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冠记牌黄豆生抽等1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氨基酸态氮、总砷、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酯类、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

中国质检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