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食品安全法 > 奶粉安全 > 婴儿配方奶粉 实行每周抽检

婴儿配方奶粉 实行每周抽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08 10:28:14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加强对乳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提出实施“五项可控性措施”,其中包括加大乳制品监测力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每周抽检。相关部门表示,将严把乳制品市场准入关,实现经营主体可控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加强对乳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提出实施“五项可控性措施”,其中包括加大乳制品监测力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每周抽检。

  相关部门表示,将严把乳制品市场准入关,实现经营主体可控。具体办法是,将乳制品列为食品流通许可项目核定类别进行单独审核,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将乳制品流通许可登记资料单独建档,确保可随时查询乳制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对已经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乳制品经营者进行实地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经营乳制品条件的,在企业年检时取消经营者的乳制品经营资格。

  此外,加大乳制品监测力度,实现乳制品质量可控。增加委托送检数量和频率,发现销售三聚氰胺超过临时管理限量值乳制品的,一律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同时,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每周抽检,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实行经常抽检。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