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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09〕19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30 18:23:47 人浏览

导读:

【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文号】国质检食监函〔2009〕19号【发布日期】2009-01-14【生效日期】【效力】【备注】关于发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各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食监函〔2009〕19号
【发布日期】 2009-01-14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关于发布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修订情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作了相应的修改。现将修改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修改单(第1号)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内容如下:

七、检验项目
分别在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其他饮用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中增加溴酸盐检验项目,并将该项目作为发证、监督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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