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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新资源食品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30 15:19:05 人浏览

导读:

【发布单位】卫生部【发布文号】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发布日期】2009-09-27【生效日期】2009-09-27【效力】【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2号
【发布日期】 2009-09-27
【生效日期】 2009-09-27
【效 力】
【备 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部公 告

2009年 第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γ-氨基丁酸、初乳碱性蛋白、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植物乳杆菌(菌株号ST-Ⅲ)、杜仲籽油为新资源食品。上述6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6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的公告汇总

编辑:foo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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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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