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举办全省煤矿职业健康管理与统计申报业务培训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会 [2010] 17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煤矿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1] 80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1] 12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全省煤矿职业健康统计申报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全省煤矿职业健康信息,掌握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福建煤监局委托福建煤监局统计中心(救援指挥中心)于9月中、下旬到十月中旬分别在龙岩市、三明市、泉州市举办了四期煤矿职业健康管理与统计申报业务培训班,全省各煤矿企业(含省能源集团下属管理型企业)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分管负责人、各级煤矿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级煤矿企业(含省能源集团下属管理型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统计的工作人员共260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龙岩学院有关专家、福建煤监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主要对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统计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解读,对煤矿职业危害申报的有关要求、统计报表填报及软件使用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参训学员纷纷表示,福建煤监局坚持服务基层、方便基层的理念,举办全省煤矿职业健康管理与统计申报业务培训,为基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企业的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推进全面开展全省煤矿职业健康统计和申报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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