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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1:37:11 人浏览

导读:

因为水利工程的运作期间现场,其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收到了政府部门的严密监管,尤其是对峙两个关系密切的施工阶段。那么,最新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为水利工程的运作期间现场,其关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收到了政府部门的严密监管,尤其是对峙两个关系密切的施工阶段。那么,最新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相关法律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确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第八条 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项。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见附录。

  第十三条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水利工程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等四种。每种都有着自己严格的评定标准及处理措施。为了避免事故,还需要对水利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以上就是水利工程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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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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