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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入罪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09:20:38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安全生产罪,大家是不太熟悉的,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是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的,此时就应当由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还造成其他的损害后果的,此时就应当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一般不超过七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安全生产入罪标准内容。

  对于安全生产罪,大家是不太熟悉的,安全生产罪入罪标准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是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的,此时就应当由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还造成其他的损害后果的,此时就应当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一般不超过七年。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详细的安全生产入罪标准内容。

  一、安全生产入罪标准

  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安全生产事故罪的处罚是什么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特别注意

  本罪一般是不存在单位犯罪的,因为法院作出的处罚都是针对于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是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处罚,对于因工负伤的员工,即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是财产损失的员工,此时应当按照工伤进行处理,进行工伤赔偿和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入罪标准内容。法律上对此方面的内容有详细的规定,大家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来的在线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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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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