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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1 07:26:02 人浏览

导读: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更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更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二、安全事故上报哪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首先,上报至工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其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上报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三、安全事故多长时间上报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不报是可能会面临刑法的严惩的,因此一定要及时上报。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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