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的车祸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导读: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车祸一般发生在道路中,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它根据不同的发生情况,也经常被归类于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定性,将以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赔偿。那么,什么情况的车祸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看是否属于生产范畴。出租车是事故一方,对出租车公司来说,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来说:
1、事故一方属于上下班途中正常路径和合理的时间段内的,属于该方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2、事故一方是单位车辆正常运营的(即送货、接送人员)的,属于该方安全生产事故。
3、事故一方是私人车辆因公外出工作的,属于该车辆所有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
4、交通事故因第三方生产施工(比如道路养护单位施工等)造成的,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特别恶劣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主要是指:(1)致多人死亡;(2)致多人重伤;(3)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4)造成了特别恶劣的政治影响。
2、行为人的犯罪行为特别恶劣的,如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多次意见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已发生过事故仍不重视劳动安全设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
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犯罪行为人的表现特别恶劣的。如重大事故发生后,行为人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而是只顾个人逃跑或者抢救个人财物,致使危害结果蔓延扩大的;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企图嫁祸于人的等。
如果地方政府或者是相关部门对于事故的定性存在异议的或者是不能决断的,可以参照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认定:
1、所发生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是3人以下死亡的,或者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这类事故通常情况下称为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初步认定,之后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确认。
2、所发生的事故造成10人到50人重伤的,或者是3人到10人死亡的,或者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这类事故通常情况下称为较大事故,较大事故由事故地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初步认定,之后报送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3、所发生的事故造成50人到100人重伤的,或者是10人到30人死亡的,或者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这类事故通常情况下称为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事故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初步认定,之后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认。
4、所发生的事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30人以上死亡的,或者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这类事故通常情况下称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认定,之后报送国务院确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什么情况的车祸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车祸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要根据不同的事件进行归类,不能简单将车祸直接划分为安全生产事故,对应的处罚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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