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处理
导读:
我们在生产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一般都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进行了详细划分,而且我国安全事故管理条例对于安全事故等级处理方式方法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事故的处理的相关内容。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同,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区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处置情况续报市安全监督部门(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2、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按照区领导的指示,迅速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并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区政府领导、市级有关安全监督部门,并做好事故继报工作(原则上每24小时上报一次)。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区政府。区安监局接报后及时报市级安全监督部门,同时区安监局领导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4、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监局及区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对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应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事故调查组、医疗组、善后组、现场施救组组成。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事故的处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根据事故的类型和等级不同,对于事故处理的应急手段也是不同的,安全事故等级处理方法在安全事故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谁都想不到会发生怎样的意外情况,如果出现了安全事故问题,那么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处理的,这样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
今年1月至5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99起、死亡22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27起,死亡人数增加13人,同比分别上升15.70%和6.05%
*□质量□安全填报单位:_________(盖章)报告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事故基本信息序号*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结婚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的限制性规定第一、我国法律对结婚自主权的限制有哪些?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婚姻自由决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婚姻问题上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