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规 >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需求调查的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需求调查的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28 22:06:06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8年,在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我部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统筹安排2009年项目,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我们初步选择了12个培训专业,并设计了《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需求调查表》,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需求,做好本地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需求调查,认真填写《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需求调查表》,并请于2009年2月16日前传真至我部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志集

联系电话:(010)846691341

传 真:(010)84661050

附件:2009年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示范项目培训需求调查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