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铝材车间爆炸事故致2者死亡
导读:
核心提示:江西一家铝型材企业发生溶解车间冷却井爆炸,致使1人死亡,2人失踪,7人受伤。
江西一家铝型材企业发生溶解车间冷却井爆炸,致使1人死亡,2人失踪,7人受伤。18日上午央视网记者从南昌市安监局得到证实,另两名失踪人员已经确认死亡,而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认为是夜间值班人员在操作中存在失误,引发氢气爆炸。
18日上午,在江西省人民医院急诊科的观察室内,记者见到了当时正在熔铸车间作业的工人胡某某。他告诉记者,自己在厂里负责开叉车,通常情况下都是两班倒。17日凌晨1点他正好交接班上岗,当时事发车间包括他在内共有10人。“就听到咚的一声,好响,然后就没电了,我当时就被罩在一个罩子里。”回想起事发过程,胡某某还有些惊魂未定,车间的金属罩救了他一命,而其他3位同事未能幸免。
随后记者联系到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孙群力向记者证实17日下午消防部门在清理事故现场的时候确定两名失踪人员已经死亡。据安监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企业的生产工艺相对原始。“目前该工艺流程很多企业也都采用,相对比较原始,没有用很现代化的手段进行监控。”
孙群力告诉记者,18日上午他们与上海过来的资深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分析,初步认为厂房值班人员在操作上面存在一定的失误,液态铝流出来的量或时间没有控制住,使得液态铝和水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氢气扩散,最终导致氢气爆炸,周边的房屋玻璃全部被震碎。
孙群力告诉记者,南昌市安监局早在今年7月份曾经向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发送了对类似事故解释教育的通知,并传递给了相关企业。但由于铝型材加工企业并不属于国家的高危行业,企业对一些可能存在隐患的工序工段没有引起充分的注意。
孙群力坦言,这次事故对他们带来了很深刻的教育。对一些非国家高危行业的安全意识也不能降档次。作为企业员工责任性要加强,作为相关部门安全意识要增强,对非高危行业工序工段的监管能力也要提高。
据了解,事故完整的调查还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目前该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顿,配合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全南昌市类似企业均陆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职工的操作流程,技术设备的现状进行全面整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2008年03月19日3月17日,一艘正在避风港的油船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男子死亡,1女子失踪。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消防支队了解到,昨天凌晨,经有关部门联合打
因调试喷涂机时遭遇可燃气体爆炸,广东省中山市振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10日17时10分许发生爆炸事故,3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3人受伤。据了解,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
建筑安全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向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提交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申报材料,考核通过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组织专家继续审
因不可避免的,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但是保险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的除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
施工挖断电缆会受到的处罚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规定,在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施工的单位,要与电力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并书面告知施工时间,要求电力企业派员到现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通行给予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