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四强化”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导读:
为吸取甘肃校车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在我市发生,桐乡市迅速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一是强化整治。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分头排摸,全面掌握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学生上下学用车的基本情况。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行动,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尤其是各类民办学校和托幼机构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切实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的各类“黑车”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二是强化监管。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06〕137号)文件精神,按各自职责共同负责监管好学生接送车安全工作。学校租用社会车辆,必须经相关部门核准,必须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
三是强化宣传。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甘肃校车事故为案例,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创设教育载体,创新教育方法,全面开展1次乘车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及班会课、国旗下讲话时机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反复提醒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车、超载车和非法运营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四是强化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综治、安监、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每年开展2~4次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类影响学校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巩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成果。同时,针对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及时预警,积极预防,有效建立健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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