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申报不实属“不良信用” 银行可据此对客户拒贷
导读:
房贷申报不老实那可要“吃苦头”了。记者昨日从沪上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如果借款人没有如实向贷款银行申报家庭住房情况,那么银行方面在查出后不仅可以拒贷,而且根据规定可算作是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
查验房产要“过两道关”
“现在申请房贷时申报家庭房产情况,要过前后两道关。”沪上一家大银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吴先生对记者表示,第一道关是客户首先要主动向银行申报所有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银行信贷员据此进行初审,在情况表上盖章;然后才是第二道关,客户拿着银行盖章的情况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住房查询。
银行业内人士吴先生提供了一份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并且专门指出该统一表格上有一段内容注明是:“借款人承诺,已全面如实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若有虚假、不实申报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而且住建部、银监会和央行等三部门在关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也表示,贷款银行查实借款人诚信保证不实,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因此,沪上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办理流程中要求客户另签一份保证书,如果客户在房产申报上有不实行为,那就可作为不良信用记录来处理。
将影响客户以后贷款办卡
“不要以为房产申报不实没关系,被记上一笔不良信用记录会有影响的。”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零售业务经理朱先生对记者表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银行可以对客户拒贷,另外不良信用记录还会影响客户以后的房贷或者办信用卡,银行会据此降低客户的授信额度。
部分借款客户表示万一自己不小心漏报的房产情况,岂不是也要被银行认定为申报不实?银行业内人士朱先生坦言,客户在申请房贷时应尽量将自己名字在房产证上的房产都一一向信贷员说明,另外还应该事先问清楚配偶持有房产的具体情况,以免因为不知情而出现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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