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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22 08:13:1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如果有限公司破产的情况下面,我们是需要成立相关的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己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那么对于有限公司如果欠债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有限公司破产欠的钱怎么办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在我国如果有限公司破产的情况下面,我们是需要成立相关的清算组,进行清算自己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那么对于有限公司如果欠债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有限公司破产欠的钱怎么办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有限公司破产欠的钱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17日以法(经)发〔1991〕35号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二、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公司破产员工补偿的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有限公司破产欠的钱怎么办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公司员工来说,如果要进行相关的补偿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流程进行的,如果公司欠他人钱财,是需要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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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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