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头支票处罚怎么申诉
导读:
空头支票一旦其违反了票据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是需要对其按照票据法的相关处罚措施,来对其进行情形认定,从而来进行处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空头支票处罚怎么申诉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填写《缴款书》,将罚款缴至罚款代收机构(开户银行)。
到期不缴罚款的,人民银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由代收机构直接收缴
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
3、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票人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对拟进行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陈述和申辩意见的书面材料递交开户行,由开户行转交人民银行。
对于罚款金额超过50万的重大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出票人可以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递交听证申请书,并说明听证的要求和理由,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而在对空头支票的处罚不服的,是需要根据对应的要求来进行申诉才行。好了以上就是空头支票处罚怎么申诉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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