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保护费”到拍卖人行道
导读:
四川内江市城管局对外发公布了一起竞标公告,拍卖人行道经营权,此事在内江城引起很大反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大多数市民对城管拍卖人行道经营权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 市民们的态度当然可以理解。最起码他们可以有理由担心,当城管如此随意地使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当人行道成了他们手中公开谋利的工具,市民们今后是不是可能失去行走的便利呢? 但是,在这件事的态度上完全不必过于激烈。我想我们首先应该明确这样一个问题,即在今天直至可预见的未来,城市里还是不可能消除小摊贩的。否则,它将危及一个弱势的社会群体的生存。也正是因此,我们中的许多人曾经声讨“无摊城市”的管理策略。然而,我们或者也不能不注意到一个非常现实性的问题,即当人行道成为人人可以无偿占用的公共资源,那又真地很容易导致一种无序化的状态。客观地说,一直以来弥漫于各地的城管与小贩们间严重的对立,与此不无关系。由此来考虑,拍卖人行道又未尝不可以算是一种可选择的方式了。 其实,说到拍卖人行道,我们还可以联想一下这样一件事,即根据《西部商报》报道,在甘肃兰州,那里的小摊贩只要每月定期给城管缴纳一定的“保护费”,就可以随意占道经营。那么好,让我们来就这两种管理人行道的方式进行一下选择,您认为哪一种会更好一些呢?笔者认为拍卖应该更好一些,因为这种管理方式比较透明,拍卖资金的流向更易于监督。 当然,即使拍卖人行道的管理方式可以被接受,还有一个城管部门是否便可以自作主张的问题。比如哪段人行道可以被拍卖,哪段人行道在特定时间段内摆摊要受到限制之类,是必须要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取得当地居民认同的。而且,这样的拍卖恐怕还需要比其它拍卖要多一些特殊意义上的防范措施,比如,防范一些居心不良者恶意竞拍,然后以高价转让给小摊贩经营,从而为小摊贩这个弱势群体带去灾难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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