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证据 > 法院对“真功夫”账目进行证据保全

法院对“真功夫”账目进行证据保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7 17:52:35 人浏览

导读:

昨日上午,潘敏峰向记者透露,公司总部此次之所以拒绝潘国良进驻,是因为之前的一场查账纠纷。潘敏峰称,由于公司部分董事对总部财务不信任,2009年6月8日、12日,她和董事会的监事窦效螺,曾带着审计人员两次进入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但均遭到阻挠,随后她报警。

  昨日上午,潘敏峰向记者透露,公司总部此次之所以拒绝潘国良进驻,是因为之前的一场查账纠纷。

  潘敏峰称,由于公司部分董事对总部财务不信任,2009年6月8日、12日,她和董事会的监事窦效螺,曾带着审计人员两次进入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但均遭到阻挠,随后她报警。

  潘敏峰称,由于审计和监督工作进行不下去,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公司账目进行查封调查。根据其出具的天河区人民法院2009年8月7日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显示,法院已裁定“真功夫”对自2007年7月起至2008年12月的财务报告、财务账册及会计凭证进行证据保全

  “真功夫”对此回应称,目前此事已走上司法程序,公司已经配合法院做好了证据保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