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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者将可免费获律师服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2 01:53:36 人浏览

导读:

中央政法委昨天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对于涉法涉诉案件不满而采取信访形式讨要说法的当事人,将可以得到律师的免费法律服务。《意见》要求全...

  中央政法委昨天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对于涉法涉诉案件不满而采取信访形式讨要说法的当事人,将可以得到律师的免费法律服务。《意见》要求全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今后将帮助信访人对案件进行分析。如果发现案件确实存在错误或瑕疵,律师将可以向政法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政法机关要及时进入法律程序解决。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

  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

  1、案件处理没问题

  律师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信访人的诉求不当的,要耐心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如果信访人仍不愿意息诉,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方当事人、群众代表、有信访经历的人员等,公开评议信访人的诉求是否有理合法,或者建议政法机关举行听证。

  2、案件确实有错误

  如果认为原案件处理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律师应向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如果需要向政法机关提出申诉,律师可帮助信访人写申诉材料,收集证据、接受询问等,引导信访人进行正当申诉。如果信访人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可自行决定是委托接待律师,还是另外委托律师,条件成熟时可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

  3、信访人生活困难

  如果律师发现信访人存在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可以帮助其向政法机关申请救助。救助仍有困难或不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律师可以帮助信访人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方式。

  律师:案件没错要讲清发现有错要建议

  《意见》明确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和原则,规定对不服政法机关法律处理意见,以信访形式表达诉求的,可由律师协会委派的律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信访人是可以自己选择律师的。根据《意见》,由律协选派律师到政法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向信访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可以由律协向信访人推荐律师,或者由信访人在专门的律师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实行专案专人服务。

  在接手案件后,律师要认真听取信访人的陈述,详细阅读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对信访人的情绪进行疏导;还要评析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而且律师还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律师根据案情的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律师:不误导信访群众不泄露案件信息

  根据《意见》,律协负责推荐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人选。参与此项工作的律师应当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律师,应当回避相关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工作。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资格,并视情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同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尊重信访人意愿,不强制化解,不偏袒政法办案单位、不误导信访群众。不得泄露化解和代理中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不炒作有关敏感、复杂信访案件,严禁支持、唆使、组织信访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

  律师收费:咨询化解全免费代理案件分情况

  《意见》对于律师工作提出了四项原则,“无偿公益”是其中之一。《意见》要求律师不以赢利为目的,向信访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律师在听取信访人陈述、接受信访人咨询、帮助信访人分析案件、帮助信访人去司法机关了解案情、提出处理建议引导申诉等,都是免费的。如果信访人提出申诉,律师也可以无偿帮助收集申诉材料、证据等。如果信访人委托接待律师代理诉讼时,属于代理范畴,目前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区完全不收费,有些地区允许律师收取少许费用。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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