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动态 > 浙江高院院长:民间借贷有些情形不违法但也不合法

浙江高院院长:民间借贷有些情形不违法但也不合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4 14:01:52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法院始终关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动向,及时沟通涉案重大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形成司法合力,按照中央确定的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能动司法,民本司法,不断提高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法院始终关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动向,及时沟通涉案重大情况,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形成司法合力,按照中央确定的“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能动司法,民本司法,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审判水平。

  当前,各级法院正密切关注4条资金链问题:第一,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问题;第二,民间借贷和担保的资金链问题;第三,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按揭者的资金链问题;第四,一些地方政府债务的资金链问题。并重点把握好5类涉案纠纷的审理:

  一是涉案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处置问题。不加区别的帮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一方面要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订单和用工较多的企业的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引导可淘汰的中小微企业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本该退出市场,要积极探索简易的破产办法,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消除泡沫,尽可能依法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

  二是农民工、职工的欠薪涉案纠纷。近年来,省高院每年岁末年初都要下发通知,依法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纠纷。各地法院积极行动有效应对,依法保护涉案职工群体的生计和合法权益,做到了早预警、早建议、早协调,防止矛盾积聚、激化,审判执行都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还要依法惩治新入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典型案件要加强司法宣传。

  三是民间借贷的涉案纠纷。民间借贷既涉及企业也涉及民生,还关系一方稳定,司法政策性很强。全省法院要加大司法合力,温州等地涉案众多的法院,更要紧紧依靠当地党政协调,依法妥善处置面广量大、民事刑事交叉等涉案问题,稳妥把握不违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犯罪等的界限,依法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关于民间借贷合法与不违法问题,不违法的范围要比合法大,因为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不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可以认定合同为有效。这与合同合法之间至少有两个大的空间地带,一个是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另一个是法律有倡导性规定而非禁止性规定的情形。这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不违法,但不能认定为合法。

  要勇于先行、善于开拓,为全省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拓展新对策,总结新经验,共同维护好各地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要紧跟我省新一轮的金融改革,依法支持地方的金融创新举措,推进民间借贷、民间资本的阳光运作、规范运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今年,我们一方面要认真探索总结浙江法院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要为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积极提出修改建议,供最高法院参考。

  四是各地重点工程的强制拆迁等涉案纠纷。这实际上是一个司法介入社会公共利益与民众个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和谐两者之间如何依法兼顾、适度平衡的难题。去年国务院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一律需经法院的司法审查。对此,法院的主流意见是实行“裁执分离”的强制拆迁模式,即原则上法院只对强制执行申请进行审查,具体的强制执行仍主要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但是,由于相关的司法解释近期仍难以下达,各地强制拆迁的问题又等不起、绕不过。尤其是随着地市县级党政换届已经结束,新一轮重点项目开工和推进力度将会明显加大,由此带来的强制拆迁矛盾纠纷可能多发。对此全省法院还是要把握“严格司法审查标准、多适用听证程序、尽量促成自行履行”的原则,依靠当地党政,审慎做好强制拆迁的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兼顾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与推进各地重点工程、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守住人的生命价值高于财产价值的底线,谨防极端事件、恶性事故。

  五是房地产调控之下的涉案纠纷。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商和购房按揭者由于资金链问题,可能引发的纠纷和社会动荡。高中院要认真研究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及时统一裁判尺度。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继续坚挺,楼市价格可能进一步走低,房屋买卖违约纠纷可能明显增多,杭州等地已出现类似“房闹”这样的群体性事件苗头。对此,各级法院要依据个案不同的实际情况,在尊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司法原则下,依靠当地党政妥善协调处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5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 可以依据生效判决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 仅民间借贷不还,不涉及其他非法集资、诈骗等的,属于民事纠纷,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合同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4分钟前
搭建彩钢瓦做防水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算违建需看是否经过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违建,可能面临拆除等严重后果。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您遇到的是黑网贷问题,实际到账金额远低于借款金额,存在高额利息和短还款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应咨询专业人士避免损失。不及时处理可能导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43分钟前
饮酒驾车将受法律制裁,包括暂扣驾照、罚款等。若醉酒驾车,还将被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工厂火灾,失业保险金不直接陪赏。失业保险金领取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自愿失业、已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火灾导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31分钟前
您应首先与回收店沟通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对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负责。如包确有问题且属商家责任,可协商退换。若不及时处理,可
平台特邀律师
平台特邀律师
1小时前
教育局在举报处理中可询问名字,但非强制。从法律角度看,教育局有权了解举报人信息以便调查,但应尊重举报人匿名意愿。若教育局强制要求公开身份,可能侵犯隐私权。问题严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在您立案并交了诉讼费后,法院排期开庭的时间并非固定。这主要取决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法院内部的案件管理情况。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排期时间,但法院需在开庭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