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回应索赔案: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说谎行为
导读:
据台湾媒体报道,华硕台湾总部针对在大陆遭索赔500万美元事件打破沉默,发出4点声明,澄清经北京司法机关确认,测试版CPU非华硕提供。华硕表示握有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有说谎行为的证据,并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以下为华硕声明全文:
一、黄静2006年用假名(当时化名为龙思思)及假采购单位向经销商购买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购买当天即送回维修。经销商表示这位消费者非常着急,第二天一早一定要换好CPU,并表示自备CPU,请华硕工程师帮忙更换。此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终审确认该工程样品CPU非华硕提供。
二、证据证明,此事并非正常客户投诉和维修问题。黄静当时使用假名,并假冒北京大学生物技术研究所员工身份购机,其代理人周成宇则冒称律师,维修过程及索赔过程存在诸多疑点。
三、华硕将黄静送修笔记本电脑所取下的CPU送回英特尔原厂检测,证实该CPU已被重新标志过,且华硕生产追踪系统也显示该CPU非华硕原厂出品,华硕认为该CPU于送修前已遭调包,因此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华硕电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北京市海淀区公安机关报告,符合法律规定。事后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判,属于国家公权力之执行。周成宇最终因窃盗及合同诈骗等其他案件遭判刑,黄静因维权过度但尚不构成犯罪,因此给予国家赔偿,华硕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定。
华硕表示,有相关资料可以佐证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说谎行为,并配合司法机关的需求提供,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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