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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驱车六百里寻老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21 22: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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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文/安铂如这次的执行任务是300万元欠款,案件执行结果如何谁也说不清楚,每个人心里都像压上了巨石。2006年4月18日下午2点30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樊颖、书记员李欢喜和法警于明驱车赶往河北省丰宁县,我随行摄像。警车开出法院的大门,驶出城区后,

  文/安铂如

  这次的执行任务是300万元欠款,案件执行结果如何谁也说不清楚,每个人心里都像压上了巨石。

  2006年4月18日下午2点30分,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樊颖、书记员李欢喜和法警于明驱车赶往河北省丰宁县,我随行摄像。警车开出法院的大门,驶出城区后,加速向北。

  这次的执行任务是300万元欠款,案件执行结果如何谁也说不清楚,每个人心里都像压上了巨石。

  偏偏天公不作美,也来考验执行人员的耐力,出发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变得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同向行使的车辆,纷纷驶入服务站躲避风沙,我们的车仍然顶着风沙,向目的地挺进。

  欠债人“人间蒸发”

  出发前,我很仔细地查看了案卷。此案的申请人是江西丰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丰源电力公司),被执行人是北京风险工程贸易总公司(简称风险工程公司)。

  2000年4月,风险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毅通过朋友关系找到丰源电力公司借钱,说他需要钱开金矿。考虑到投资的可行性和介绍人的关系,丰源电力公司同意投资300万元与风险工程公司合作建立金银冶炼厂。两家公司约定,丰源电力公司前两年分别按10%和20%获得回报,三年后有权收回投资。

  可是丰源电力公司没想到,钱出了,公司和人却找不到了。他们再找刘毅已经没了踪影,电话也已经取消,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是假的,风险工程公司和刘毅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

  2003年,丰源电力公司委托律师处理此事,代理人四次到北京查访,还多次到丰宁,但一直没有找到刘毅。无奈,丰源电力公司将风险工程公司告上法庭。

  门头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传票传唤风险工程公司,却无人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后,于2005年12月19日宣判,判决风险工程公司10日内返还300万。判决经过公告送达,过了上诉期,风险工程公司仍没有动静,丰源电力公司申请执行。

  驱车600里奔丰宁

  案件转到执行庭,负责此案的法官是执行庭的女强人樊颖,她40多岁,性格开朗耿直,因工作出色曾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在车上,樊颖说:“风险工程公司在丰宁有一个金矿,咱们这次去就是要把他们的矿查封了,防止他转移、变卖财产。”

  虽然这次她遇到的是一块硬骨头,但她很自信。这么长的路途、这么多的资金,她仅仅带了三个人就出发了。

  丰宁县城距离北京270公里,要冻结的大营子金矿位于丰宁县黑山嘴镇,距离丰宁县城60多公里,沿途多是山路。汽车驶过怀柔就进入了山区,赶路心切,司机把车开得很快,车上的人随着每一次转弯而东倒西歪。

  驶出山路就进入了河北境内。风突然起来了,漫天黄沙铺天盖地地迎着车袭来,周围顿时暗了下来,惨白的日头懒懒地挂在天上。

  面对此景,我有些为樊颖担心了:“顶着这么大的风沙进入矿区,能找到人吗?案件能顺利执结吗?”

  经过3个半小时的艰苦行车,终于抵达了丰宁县城。当晚夜宿丰宁宾馆,此时,风沙依然很大。

  国土局,人难找

  第二天,气温骤降。虽然已是四月,这里却稀稀落落地下起了雨加雪。

  8点10分,警车开进了丰宁国土资源局,目的是查封冻结风险工程公司大营子金矿的土地使用权。

  可是,国土资源局里一片静寂。值班人员告诉樊颖,单位规定8点半上班,局长还没来,办理冻结手续要到一楼的业务科室。

  8点30分,樊颖带我们来到一楼业务科的矿产管理股,屋里的五六个人正在聊天。工作人员看了看材料,手指门外说:“办这个手续要到地籍管理股。”

  地籍管理股的房间开着门,却没有人。找了一圈依然无人出面,樊颖决定上楼找局长。可是,局长还没到。

  等了一会儿,在楼下等待的法警于明上楼,说:“地籍管理股的人来了。”樊颖带人赶快下楼,几乎是冲到地籍管理股办公室,见到屋里的人,樊颖认出来她正是刚才在矿产管理股办公室里聊天的其中一人。

  “我们是来履行冻结手续的,希望你们配合法院执行,查封风险工程公司对该矿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让他们再办理过户、转让手续。”虽然心里不高兴,樊颖还是很客气地和工作人员说明来意。

  这位工作人员的态度并不热情,她抬头看了看我们,慢悠悠地将大营子金矿土地审批手续拿出来。据资料显示,该矿拥有84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樊颖随后向丰宁国土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和查封财产裁定书。

  房管所,事难办

  出了国土资源局,我们驱车到了丰宁建设局下属的房产管理所。“要冻结土地上面的建筑物等财产必须在房产管理所办理。”对执行此类任务的程序,樊颖已经很熟悉了。

  找到了房管所的副所长,樊颖说明了此行的目的,这位副所长很配合,他立刻带着人查找大营子金矿房产登记档案。

  10分钟过去了,副所长回来了,可他并没有拿着我们需要的资料,他告诉樊颖,登记资料没找到,应该是在工作人员手上,可是这个人在外面办事,马上回来。

  30分钟过去了,这位工作人员终于露面了。但他翻遍了可能存放资料的地方,仍然没有找到金矿房产登记档案。

  档案没查到,该办的事还是得办,樊颖向房管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要求房管所冻结风险工程公司的房产81000多平方米。同时她还告诉房管所,如果风险工程公司转让房产必须经过法院同意。

  可能是因为没能找到档案,副所长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一再表示歉意,并积极地表示:“那么大的资产,进入市场必须经过我们,只要这些材料进入我们的档案,他们就跑不了。”

  出了房产所,这时雨加雪已经停了,但天还是很阴。樊颖看了看表,已经12点了,说:“与其他执行案件相比,这是比较顺利的。”虽然整个上午一直重复着找人、等人,但她还是对这次执行很满意。

  金矿承包人是旧识

  虽然已是中午,樊颖并没有吃饭的意思,车驶向此行的最后一站:大营子金矿。

  汽车沿丰宁到承德的公路行驶半个小时后,下了主路,在山谷中的乡间小路穿行,过了六七个村子,终于在一个山坳口停了下来。山坳内,十余幢楼房和厂房耸立,挖出的碎石遍布山坡。山坳口冷冷清清,金矿的大门不知哪去了,只剩下水泥门柱立在一旁,破旧的警卫室没有门窗,也看不到人影。看到此景,我心里顿时凉了半截,“里面要是没人了,这次就白跑了?”可是此时,樊颖还是很乐观。

  警车进入矿区腹地,在一幢楼前停下。看到法院的警车,一个子围过来十几个矿工,他们的表情很复杂。我心里一紧,不知道他们要做出什么举动。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的摄像机,准备随时记录发生的一切。

  樊颖泰然自若,很热情地与矿工们打了个招呼并询问矿区负责人的办公地点。虽然矿工们不知道法官此行的目的,但淳朴的他们还是带着我们找到了矿区的负责人。

  矿区负责人是康仁,一见面就认出了樊颖。樊颖也很兴奋:“康老板,好久没见。”她转身告诉我们:“去年,我执行过一起欠款案,就见过他们,当时他们挺配合的。”

  樊颖所说的那起执行案件是2004年底,被执行人也是风险工程公司。风险工程公司在这起案件中欠了40多万,法院查到风险工程公司在丰宁的大营子有一个金矿,是惟一的实业,也是惟一可以执行的财产。樊颖带着法警到丰宁执行时,该矿仍然在正常生产,只是转包给这位叫康仁的个体老板。樊颖给康仁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向康仁讲解了法律规定以及协助执行人的义务,要求康仁协助法院执行,将承包款交给法院。康仁很是配合,每月都按时把承包款汇给法院。

  没想到一年后的执行,又遇到了康仁。

  “只要我承包,欠债我来还”

  知道樊颖此行的目的后,康仁显得有些顾虑。他告诉樊颖,他承包金矿已经三年,今年年底就到期了。“如果自己能够继续承包,我可以配合法院把钱还上,如果不出意外,明年初就可以先还150万,到明年年底可以再还150万,一年内还清欠款没问题。”康仁说得很自信,“可是,不知是否与上次的案件有关,刘毅不再和我签合同,他要把金矿转包给别人”。

  “这点你不用担心,现在这个金矿已经被法院查封,没有经过法院的同意,刘毅是不能转包给任何人的。”樊颖告诉康仁,由于前一次的良好合作,如果他这次能配合法院执行,可以考虑把金矿交给他托管。

  康仁听后很高兴,再次保证自己肯定配合法院的执行,保证按期还款。看着他那么自信,樊颖也笑了,她将法院的通知和判决书等材料送达给了康仁。

  据康仁介绍,他已经在这个矿上投资了上千万。当初有四个矿口采掘矿石,目前只剩一个矿口在挖掘,年出金量在30到40公斤,收益300多万。承包的这三年,他已经帮刘毅还了近400万的银行贷款。

  “你知道刘毅现在在哪里吗?”樊颖问。

  “刘毅的电话设了防火墙,他不熟的人打就是空号,他不接。”康仁说,他这些年都是与刘毅委托的一位姓赵的人接触,并不知道刘毅在哪儿。

  樊颖当场让康仁联系这位姓赵的人,电话打通后,樊颖让赵转告刘毅,法院已经查封这个金矿,在年底与康仁解除合同后,不能再转让。如果刘毅依然不履行判决,将强制执行,到时候拍卖土地和房产。

  挂断电话,樊颖转过身又对康仁说:“可以继续经营到年底,但不能变卖、损坏或隐藏矿上资源,不能转给别人。”

  手续办好后,樊颖进到矿口,向工人和几名负责人也说明了法院已经查封该矿。

  一切都办完了,已是下午1点30分了,带着圆满的结果,我们驱车返回。

  (本文作者系门头沟法院法官)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6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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