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案例 > 未有日期的破损收条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未有日期的破损收条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31 08:03:30 人浏览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案情】2008年初,被告陈良(化名)开始向原告李民(化名)购买煤灰。起初几笔生意双方均用现货现金交易。2008年11月22日,陈良在其经营的机砖厂内亲笔出具欠条,结欠原告煤灰款7000元,但至今尚未偿还。李民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煤灰款7000元。被告陈良

 【案情】

  2008年初,被告陈良(化名)开始向原告李民(化名)购买煤灰。起初几笔生意双方均用现货现金交易。2008年11月22日,陈良在其经营的机砖厂内亲笔出具欠条,结欠原告煤灰款7000元,但至今尚未偿还。李民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煤灰款7000元。

  被告陈良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被告写给原告的欠条是事实,但没过多久,这7000元的欠款就已还清,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拖欠原告货款7000元未还,有被告出具的欠条为据,足以确认;被告所提供有瑕疵的收条不足以证明其已还清欠款的主张,故被告应及时偿还原告的7000元煤灰款,依法判决被告陈良应偿还原告李民人民币7000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申请执行,被告经催告后已偿还欠款。

  【评析】

  本案中,原告李民提交了一张欠条,证明被告陈良在2008年11月22日拖欠其煤灰款7000元,被告质证后表示无异议。被告亦提交收条1张,证明其在出具欠条不久后就已还清7000元欠款。原告质证后认为该收条是从一份完整的收款收据撕出来的。原告在2008年11月22日前多次与被告发生买卖关系,曾出具过多份收条给被告。这张收条是原告在2008年11月22日之前出具的收条之一,被告为了应诉,就将收款收据的上半部撕去,伪装已归还欠款。

  一审法院经分析,认为被告所提供收条的外观,是不完整的收款收据格式化的印刷体纸张,其上半部的收款收据的字数及落款日期、左边、右边部位都被撕去。虽可从中看出“收现金柒千元”及收款人一栏“李民”字眼,但该收条存在明显缺陷。被告持内容不完整、有瑕疵的收条,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收条无法完整反映出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依法不予采纳。

  那么,如何判断被告陈良提交的瑕疵证据的证明力,即未有日期的破损现金收条能否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瑕疵证据是因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手段或证据表现形式有缺陷,导致证据能力待定或者证明力下降,使所提交证据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它不同于伪造的虚假证据,因证明力有瑕疵,一般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证据,只有在其它证据加以佐证或者补强情况下,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瑕疵证据适用补强证据规则,补强证据应当由提供瑕疵证据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举证情况,综合案件全部证据,对瑕疵证据的证明力作出判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原告李民对被告陈良拖欠其煤灰款的事实已提供了由被告自己出具的欠条为证。被告辩称已还款,则还款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但被告向法庭提供的收条证据,系损毁后不齐全的书证,存在明显缺陷,且所缺少的日期部分对本案事实认定起到关键性作用。被告持内容不完整、有瑕疵的收条,其证明力不能与完好的原始证据等同,在原告不承认该收条证据的情况下,被告无其他任何证据对收据证据加以佐证,该收条证据实为孤证,不足以证明被告的主张。因此,被告应承担其举证不能的后果,应当按欠条向原告履行义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 个人之间的欠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第一,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第二,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第三,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如果借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出具的借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我国债权法的相关规定,债务分为有期限的和未约定期限的债务。问题中描述的情形属于未约定还款日期情况。其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以及修改后的《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即使选择在五年后才主张权利,这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也未超过我国《民法通则》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因此直到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才开始计算此类借款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保护合法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精神的。也就是说,借条是真实的,借贷发生时间又未满民法中规定的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那么,债权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实时动态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向我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律师解答动态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8分钟前
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以查不到为由停止侦查是不合理的,您可以先尝试与办案民警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原因。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应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8分钟前
在工厂上班期间被烧伤,若公司不仅不报工伤还拒绝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您可以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随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52分钟前
不违法,但需尊重孩子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不得随意处理其财产。强行没收可能引起孩子反感,影响亲子关系。
盈科王雨昕团队律师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40分钟前
如果共同继承的房屋中,有继承人想将房屋出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及相关法律规定,需首先确保所有共有人(继承人)对出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为房屋作为共同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法人出事,公司首先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财产权,应以自身财产清偿债务。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公司信誉,导致经营困难,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综合律师团队
综合律师团队
1小时前
如果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不到您的离婚判决书,可能是因为该案件不在2014年及以后,或者判决书尚未生效并上传。此时,您可以采取两种主要措施:一是直接前往法院,申
张秀峰律师
张秀峰律师
1小时前
不会,合同违约属于民事纠纷。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