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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15:38:26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时有发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比如一些整形机构将明星的照片作为招牌进行营业,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私自用他人照片进行经营宣传等。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侵犯肖像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在生活中时有发现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比如一些整形机构将明星的照片作为招牌进行营业,照相馆未经本人同意私自用他人照片进行经营宣传等。那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侵犯肖像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肖像权的内容

  肖像权,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二、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三、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

  1、侵犯肖像权并不涉及刑法,不能构成犯罪。但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侵犯的严重程度需要承担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2、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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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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