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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案件构成(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0 06:57:04 人浏览

导读:

本文通过回答网婚姻家庭网友关于此案李某是否构成重婚问题,来分析了重婚案件构成,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解释了重婚,重婚案件,重婚案件构成。网律师评析: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因为李某起诉

  本文通过回答网婚姻家庭网友关于此案李某是否构成重婚问题,来分析了重婚案件构成,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解释了重婚,重婚案件,重婚案件构成。

  网律师评析:笔者认同第二种观点。因为李某起诉解除的是一种虚拟的法律关系,法院对这种虚拟的法律关系的解除,并不能否决双方客观上原本存在的合法的婚姻关系,因为,双方所领取的结婚证的法律效力并没有丧失。

  既然李某与宋某之间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那么,李某再次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之规定,李某明知自已合法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却又再行与他人结婚,其行为符合有配偶而重婚的规定,应当构成重婚罪。

  在对本案的分析和认定中,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首先,作为法院在对李某所诉的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的处理中是没有过错的。因为,宋某没有到庭,法院只好依据李某的陈述进行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赋予了法院对被告不到庭可缺席审理的权利,同时依据自认规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对对方的陈述没有提出质疑视为认可的规定,法院是完全有理由确认李某的主张属实的;但由此案,也给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出一些警示,即应注意对案件事实的确认。

  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案件时,可要求当事人举证婚姻状况证明书,如到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单位或民政部门写婚姻状况证明书,以供法院对双方婚姻关系事实的确认;其次,宋某的消极诉讼行为是否应当受理处理,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假若本案宋某到庭了,其便可对李某所述的双方系非法同居关系的主张予以否认,也就不会导致李某的主张得逞和引起本案的结果了。

  者认为,在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尚没有能对宋某此种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但对宋某这种消极诉讼及明知李某诉的不真实既不答辩、应诉,也不提出上诉的行为,是否还有权再提出控告李某重婚也是值得研究的。再者,就是对李某这种虚假诉讼行为,应否再给予其他处罚。

  比如,以提供伪证而对其罚款、拘留乃至以提供伪证罪判刑等,这也是值得研究的。希望本案能给那些虚假诉讼的人一些警示,也给人民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有所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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