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未离婚不判损害赔偿
导读:
一对“90后”小夫妻,因为琐事争吵打架,丈夫居然一口将妻子小琴一只耳朵咬掉一截,受伤的妻子哭着报了警。丈夫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妻子提出了4万元的民事赔偿。
6月6日,该案经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丈夫有期徒刑6个月,但未能支持小琴的民事赔偿请求。
小琴今年刚满21岁,她和23岁的丈夫马某家在宁夏,夫妻俩于两年前来到米东区打工。
今年3月10日,小琴和婆婆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马某觉得妻子对自己母亲不尊重,于是和小琴争吵了起来。二人越吵越厉害,厮打在一起。其间,马某突然一口将小琴左耳咬住,小琴感觉耳朵剧痛,一摸全是血。
受伤的小琴报了警,随后被家人送去医院治疗,但被咬掉的耳垂已经无法接上。后经法医鉴定,小琴左耳的损伤属轻伤。经认定,小琴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
5月22日,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小琴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人,其以丈夫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为由,提出共计4万元的各项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不能正确处理因琐事引发的纠纷,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妻子,造成小琴轻伤的后果,侵犯了小琴身体权与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因小琴与马某尚在婚姻关系内,其提出损害赔偿法院未支持。
据了解,目前,小琴已准备向丈夫提出离婚。
以案说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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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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