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法动态 > 宝贝父母依然不闻音讯闻讯夫妇想做宝贝父母离婚后孩子

宝贝父母依然不闻音讯闻讯夫妇想做宝贝父母离婚后孩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5 05:04:5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昨天,本报柯桥新闻一则题为《天哪,粪坑里有个男婴,谁干的?》的新闻见报后,不少读者纷纷给记者打来电话,对宝贝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狠
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如何给付?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如何要求增加抚育费?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昨天,本报柯桥新闻一则题为《天哪,粪坑里有个男婴,谁干的?》的新闻见报后,不少读者纷纷给记者打来电话,对宝贝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对狠心的父母(fumu)给予谴责。
B超结果显示宝贝很健康
昨天下午,记者从县中心医院了解到,目前并没有市民以宝贝亲属身份联系他们。为找到宝贝的父母(fumu),华舍派出所民警也在积极寻找有关宝贝身世的线索,希望知情者提供信息。
不过还是有好消息。昨天,宝贝已接受了B超检查,结果显示,他心脏有小孔、肾脏有积水,但是医生说了,这些都问题不大,因为对于新生儿来说这是很普遍的,再过三到六个月,宝宝的这些身体问题基本都能自行恢复。所以说,目前看来宝贝是个身体健康的孩子。
有人想领养宝贝
“第一眼看到你们数字报上孩子的照片,我就动了领养的想法。”年过四十的四川人杨先生夫妇,昨天急切地打电话给记者,表达了领养意向。杨先生在成都经商,家境殷实,已有两个女儿。前两天,杨先生到柯桥采购面料,和经营户王小姐讲述了自己想要个儿子的心愿。昨天,王小姐看到报道,立刻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杨先生。
为此,记者专门联系了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并未患有医学上认定的不具备收养能力的疾病,主要包括精神疾病和传染病等。有意领养宝贝的成都人杨先生显然不符合收养条件。
最好还是父母“回心转意”
浙江聚腾律师事务所的张东良律师也听说了小宝贝的故事,他说,宝贝才刚出生没多久,属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他父母本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又把宝贝扔进了粪坑里,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法律上的“遗弃罪”。
市民和柯桥网网友对这一事件也进行了热议。大家都认为,宝贝的父母会不会遇到什么难处了,才不得不做出放弃孩子这样的决定。但是,无论如何,孩子总还是留在父母身边好,希望宝贝的父母回心转意,领回自己的亲身骨肉。



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论最大的就是子女抚养问题,如何维护自己的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栏目为您介绍了子女抚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子女抚养权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子女抚养栏目介绍了子女抚养常见法律纠纷,另外还有离婚程序和离婚赔偿问题的介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