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聊天促成跨国婚姻 登记后“洋丈夫”消失
导读:
天津市一女子通过网络聊天与在加拿大男子迈克相识。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该女子在天津与迈克结婚。但是,当该女子欲前往加拿大与迈克团聚时,迈克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赴加拿大签证被拒签后,该女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她与迈克离婚。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准许原告与迈克离婚。
原告王某诉称,2003年2月,她和拥有加拿大国籍的男子迈克通过网络聊天方式相识,2004年3月迈克来到天津,同年4月二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2004年10月,迈克第二次来到天津,在居住了20多天后回国,此后双方就未再见面。2005年2月,她欲赴加拿大与迈克团聚,但迈克非但不来中国协助其办理签证手续,而且还不接她的电话,致使她被拒签。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迈克就拒签问题有权向本国法院进行申诉,但他拒绝使用该权利。2005年3月,双方矛盾日益加深,从2005年5月至今,她无法与迈克取得任何联系。王某强调,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她和迈克之间本来非常“薄弱”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她和迈克离婚。
被告迈克经法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应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和迈克婚后未生育。双方因婚前相识时间较短,婚后又长期异国分居生活,而产生矛盾。加之被告迈克在加拿大长期不与王某联系,致使夫妻感情日渐疏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虽系自主结婚,但因双方系异国婚姻,婚前感情基础较差,婚后被告在加拿大居住,双方长期分居生活,彼此缺少沟通和理解,故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法院予以准许。
法官提示
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网民的不断增加,出现了很多在网络上寻找终身伴侣的人。但异国网络婚姻本身就存在双方互相不了解的问题,即便是在网上聊得非常融洽,但真正生活在一起,当事人往往存在生活习惯不同,不能适应环境等情况。一旦出现裂痕,当事人处理相关问题,要比国内一般婚姻棘手的多,因为当事人往往要面对两国法律不同,往来成本高等不可避免的问题,有的当事人甚至根本找不到对方。法官表示,由此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是非常大的,希望市民在选择异国网络婚姻、涉外婚姻时要格外慎重。
稿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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