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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让亲兄弟反目变仇人遗产继承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4 06:36:19 人浏览

导读:

遗产继承有怎样的法律定义?遗产继承有哪些种类?遗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遗产继承?本文做了详细的介绍: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刘慧敏)娶媳妇聘姑娘首要考虑的是房子问题。而生活的压力令城市里多数无钱买房的家庭将目光锁定在了祖辈们的
遗产继承有怎样的法律定义?遗产继承有哪些种类?遗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遗产继承?本文做了详细的介绍: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刘慧敏)娶媳妇聘姑娘首要考虑的是房子问题。而生活的压力令城市里多数无钱买房的家庭将目光锁定在了祖辈们的私房上。可是那一点点面积很难满足每一个兄弟姐妹。于是,一个又一个大家庭因继承遗产而四分五裂。
老人季某生前一直居住在包头市昆区,膝下有一女两子。老大是女儿,今年62岁(长大弟弟5岁),长子与次子相差4岁。季老的女儿、长子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成家另过,大女儿住在昆区,大儿子结婚后住东河区,次子季书林于1978年成家后和父母居住在昆区一处平房里,一住就是10年。
1988年,季某单位调房,次子季书林一家与两位老人又迁往昆区少先路27#街坊包六中家属楼1室半的楼房内。这一住又是近10年。
据季书林夫妇讲:其父在"文革"中身体致残,母亲身体也有残疾。他们与父母共同生活的20年中,尽到了儿子、儿媳赡养老人的义务。他们除了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外,夫妻俩还帮老人看护住在老人家的侄儿。哥哥的大儿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了10多年,季书林常常辅导大侄儿的学习,到学校为侄儿开家长会。为此,哥哥与季书林的感情十分深厚。
季书林看到拖着病体的母亲日夜操劳,很心疼,便向单位提出上大夜班,利用白天的时间给母亲帮把手。几年下来后,季书林累了一身病。而哥姐抽空上门来看望老人时,季书林夫妻没有怨言,热情地下厨备饭招待他们。
除了照顾老人的生活外,季书林的妻子讲:"在这20年中,公公住了大约15次医院,共计832天,陪床、送饭、端屎端尿等护理事务,基本上都是季书林在忙。1998年,公公一年住了3次医院,季书林常常请假陪床。公公一看这也不是办法,便对我们夫妻二人说:'你哥、你姐都已退休在家,我住院了也不说过来看看…'当时公公十分伤心,拿起电话就给大儿子打了过去,这样大儿子从东河过来后给公公陪了10几天床…最让公公伤心的是,在他临终前4天,公公十分想念他的大儿子,天天盼他能过来,可是大哥始终没露面。后来公公大发雷霆,叫季书林给他哥去了电话,这样大哥才过来陪了几天…"
为分遗产房兄弟俩成了仇人
季书林的姐姐讲:"二弟季书林确实十分辛苦,给父母做饭、洗衣,送老人去医院看病,在老人膝下,二弟的确比大弟尽的义务多。"
老人生前的邻居们也对季书林夫妇照顾二位老人的事做了见证。邻居们讲:"与季老楼上楼下住了十几年,常见季书林夫妇侍候老人,多次见季书林送他爸去医院看病,经常见二儿媳妇大热天的从河西跑回来给老公公做饭。老俩口生前经常向我们称赞季书林夫妇及孙子,说他们孝敬、贤慧,得以让他们安度晚年…"
季书林的母亲于1995年去世后,其父也于1998年离开了人世。据季书林讲,其父去世时,未留遗嘱,遗产有坐落在昆区少先路27#街坊包六中家属楼的楼房一套、近3万元存款和其父亲单位发放的近万元的丧葬费、抚恤金。安葬了老人之后,季家姐弟在姐夫的主持下分了老人的遗物。在分钱及房子时,季家大姐提出自己要1万,房子由兄弟二人分割。姐弟3人协商未果,长子把所有的钱款全部拿走了,3人各持一份账单。
1999年3月,季老原单位进行房改,需交1万多元才能办产权证。季书林打电话叫来了大哥,从老人留下的遗款中支付了房钱。没过多久,单位说多收了房款要退钱,季书林便赶到东河区向大哥取回了交款收据办理了相关事宜。过了几个月,季老单位一直没把房产证办下来。据季书林讲:"而此时,哥嫂以为我们不给他产权证,突然有一天从东河过来把我们的被褥从大屋中搬了出来,而他们全家人住进了大屋…之后,退了休的哥嫂与我们天天早晨抢用煤气、抢用厕所…更为可气的是,一天水管跑水把一楼邻居淹了,我花了220多元为一楼粉刷了墙面,而哥嫂还破口大骂我们,说不是他们干的…"在56.03平方米的房子内,季家兄弟7口人共同居住了近1年。其间,龃龉不断。一次家中被盗,季书林屋内丢了几百元,季书林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为此还惊动了警方。
他们两家人在这一年的居住中矛盾越来越激化,亲兄弟多年的手足情一天天被稀释。
季书林感到这样下去也不是一回事,就主动找到姐姐、姐夫,希望姐弟3人能协商把问题解决了,可最终没谈拢。于是,季书林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了法庭。
初审遗产房判给弟弟
初审于2000年在昆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季书林称在其父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希望法院在判决时将遗产房判给他,并称可给其他继承人合理补偿,且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他应多分得部分遗产。
而季书林的哥哥却称,"这不是事实"。他与姐姐也用不同方式对老人尽了各自的赡养义务,虽说赡养的方式不同,但对老人所尽义务是大抵相同的,故不同意弟弟的诉讼请求。
在法院审理中,弟弟季书林出资500元,委托包头杰信会计事务所对遗产房进行了评估,确定该建筑物价值为30256元。在质证时,姐姐无异议。哥哥提出此房价值应在43000元或更高。但在法院的限定时日内,哥哥未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最后法院认为,由于原、被告之父生前未留有可认定的遗嘱,故此案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法院认定,原告季书林及家人在其父生前共同生活照顾了其父的日常生活起居,所尽赡养义务也较哥、姐多一些,故季书林在遗产继承中,可多分部分遗产。依据遗产房评估报告,判决"遗产房由原告季书林继承,按评估价格由季书林给另2位继承人折退房款,其余遗产,3继承人应均分。"
二审遗产房又叛给了哥哥
一审判决下达后,季书林的哥哥认为遗产房的价值绝不仅仅3万元,于是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请求。
中院二审判决房子归季书林的哥哥拥有,并对房子重新认定价值为43000元,哥哥依此价按1/3的比例折付其他两位继承人。
二审判决下达后,季书林及姐姐收到了季书林的哥哥按判决给付的14000余元。但季书林同时又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再审,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再审判决于2003年7月24日下达,没有支持季书林的请求。
为此,季书林夫妇十分不解。他们认为,根据《继承法》,遗产的继承要考虑继承的实际需要和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老人的子女中,他们夫妇二人尽的义务最多,却为啥没有在继承遗产时得到的最多呢?夹在兄弟俩中间的姐姐无奈地对记者说:"兄弟俩小时候感情十分好,可现在都让我快不认识他们了。二弟弟尽的义务比大弟弟多,法院适当地给予一些倾斜,二弟弟心理会平衡些,让他们兄弟之间不会结怨越来越深,可是现在…我这个当姐姐的,也无能为力了。天津婚姻继承纠纷法律咨询网[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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