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法院要求离婚
导读:
见面两天就结婚
日前,一对的亲生兄弟同时来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当法院要求妻子出庭时,兄弟俩说,他们已经与妻子失去联系近两年了。
这事得从两年前说起,春和冬两兄弟当时分别是35岁和36岁,由于家境贫寒,身高都只有1.50米左右,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兄弟俩的大姨妈梅是山一家服装厂的工作人员,一天,梅无意听到在同一工厂打工的张X丽说起,她邻居家里住着两个家境贫困、想嫁到上海的广西女孩,马上想到了黄X家兄弟。
当晚,张X丽就带着介绍人吴X新和两个女孩荷X花、菊X花来到黄家。第一次见面,哥哥黄X春对荷花有了几分好感,弟弟黄冬则看上了菊花。
介绍人吴良新表示,如果双方都同意,就必须在两天内迅速登记结婚。为了给黄家吃“定心丸”,介绍人拿出了两个女孩的身份证、户口簿,黄家放了心,这桩婚事就这样敲定了。但介绍人提出要求,给一些介绍费,还有给女方家里一些彩礼“意思意思”。于是,在两天时间里,兄弟俩四处借钱,再拿出自己的积蓄,凑齐了33600元,交到了介绍人手中。
两天后,两对新人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然而,他们没想到,这一天却是痛苦经历的开始。
突然失踪无音讯
就在结婚后的第三天,两名新娘提出要去镇上逛逛,兄弟俩一口答应,带着妻子来到了百货商场。然而,在商场里,两个新娘居然都不见了,而且从此再无音讯。
兄弟俩受了打击,一蹶不振,直到今年初,经人提醒,他们才意识到,虽然新娘没有了踪影,但是仍是自己的合法妻子,自己不得不背负个倒霉的“丈夫”头衔。为此,他们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但是,他们的离婚之路也充满了重重障碍,因为他们的结婚证被失踪的妻子带走,妻子早已下落不明。
为此,山区法院采用了公告送达程序送达有关诉讼材料,通知她们参与法院审理。但在法律规定的两个月公告期内,两名妻子始终没有出现。25日,山区法院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并于日前作出判决。
法院认为,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未生育子女,现被告离家出走时间较长,对此可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了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的一审判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不到庭处理方式:不愿参加诉讼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或者被依法拘传到庭参与诉讼以及按照缺席审判。离婚不到庭拘传条件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还无正当理由拒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