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半夜吵架妻跳楼身亡 岳父母索赔20万
导读:
岳父母赵先生、马女士在起诉中称,2008年7月17日女儿才登记结婚,婚后同公婆一起居住。由于女婿龚某经常以加班的名义夜不归宿,为此夫妻双方总发生争吵。2008年9月18日凌晨,女儿与女婿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坠楼身亡。
岳父母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忠实尽扶助义务。在双方发生争吵后,女儿从床上起身爬窗台、开窗、坠楼的过程,女婿应当预见到妻子应当的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但是却未履行保护救助义务,任凭妻子死亡的后果发生,应当承担责任。另外,女儿的公婆与其住隔壁,仅一墙之隔,对夫妻俩激烈的争吵知情但不予制止,故对女儿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女婿一家的行为侵犯了女儿的生命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