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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人申请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1 08:24:03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有子女的话,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属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变更监护人申请范本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有子女的话,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属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么变更监护人申请范本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变更监护人申请范本

  申请人:xxx,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

  被申请人:xxx,女,汉族,75周岁,住北京市朝阳区翠竹新村15号楼2单元4楼1号,联系电话:xxxxxx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xxxxx88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xxx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07年11月16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xxx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冯万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是哪些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三、变更监护人需要那些手续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

  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变更监护人申请范本"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想要变更监护人,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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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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