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经贸人员办理赴沙特入境签证新规定的通知
导读: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局),本部直属公司:
沙特阿拉伯三国财政和国民经济大臣1997年12月2日正式致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告沙特内阁已于1997年10月13日通过102号决议,同意中国公司和劳务人员同其他国家一样,根据沙特经济的自由市场政策和现行的签证规定,在沙特市场工作。
因此,我部1997年1月2日所发《关于由中国驻沙特使馆经商处统一办理中国公司访沙入境批准手续的通知》([1997]外经贸非函字第2号)已不适用。有关申办因公赴沙签证的具体要求和做法,待外交部领事司与沙驻华使馆协商后由该司另行通知。
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经营者进行对外贸易的备案流程包括有: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并打印登记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等。我国《对外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相关规则包括有: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卖方履行义务后,货物的风险将转移给买方;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实务中的意外事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
国际私法中处理涉外法律冲突的方法一般包括有间接调整方法以及直接调整方法,其中直接调整方法指利用直接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方法。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
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一定属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即指国与国之间进行的贸易;但仅有进行交易的国家同时加入了国际公约的贸易,适用国际法的相关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国际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管辖的法院一般为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合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双方应当从其约定。我国《民法典》规定,在
外贸合同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由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使用诉讼方式解决的,一般为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