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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氨纶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3 17:14:06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0号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54024920、54026920。鉴于本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0号

2005年4月13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54024920、54026920。
  鉴于本案案件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3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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